中共泰安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安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6.01.21

根据泰安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6日至12月10日,泰安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泰安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和建议,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5年2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传达学习杨洪涛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统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为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夯实组织保障。

(三)压实工作责任。对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和细化分解,形成整改台账,研究确定具体整改措施97条,制定《中共泰安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目标任务,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四)强化督促检查。坚决扛牢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落实制度,局党组会每月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牵头责任科室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研究工作推进措施。坚持常态长效,推进建章立制,切实从制度机制上堵塞问题漏洞。

(五)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把市委巡察和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的难得机遇,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做好结合文章,抓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争先进位的实际行动。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向局党组会提报“第一议题”,将“第一议题”作为每次党组会议的必须程序。重新修订印发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深入开展自学,确保集中学习质量和效果;结合工作实际谋划学习内容,综合采取实地调研、专家学者授课、观看视频、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全面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习计划中的重要文章和著作、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先组织会前个人自学,再开展集中研讨交流,每期安排不少于两名领导进行交流发言;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结合实际、选准主题,2025年以来围绕“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统计造假”积极开展专题学习和调研。

二是推进统计改革。制定2025年统计改革事项配档表,明确改革推进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年、季度劳动工资统计后,业务培训、名录核实、监测分析等工作有序推进。城市商业综合体和批零住餐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据的月度报送、审核工作蹄疾步稳,经营地统计改革和限下样本轮换有条不紊推进。“智慧统计监管平台”成功申报新一轮数字化政务项目,智能监测分析、“入库纳统”模块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初步完成,正在使用中不断完善;赴江苏等地学习调研,撰写《关于赴江苏学习考察有关情况的汇报》,得到市委杨书记批示;赴浙江嘉兴市、绍兴市开展调研交流学习统计执法监督平台、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统计基层基础等工作,各项调研学习有力推动统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文旅派生产业核算制度已制定,围绕文化、旅游、健康等派生产业增加值做好核算方案解读,找准、理清各派生产业核算指标。做好监测预警分析,撰写的《行业发展对GDP的影响分析》一文,获市委书记杨洪涛同志肯定性批示;深化新兴产业发展分析,揭榜挂帅统计课题17项,包括银发经济等。开展数字经济监测分析,撰写内参《从五经普数据看泰安数字经济发展新变化》报送市领导。开展谷子经济监测分析,撰写的《抓住新消费热潮:泰安市推动发展“谷子经济”有关产业路径浅析》获泰安市委书记杨洪涛批示,泰安市政府召开“谷子经济”调研座谈会,统计局参与研讨,建言献策,共同贯彻落实批示精神要求,研究制定具体举措。

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精神,局党组自觉扛牢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统筹谋划、认真把关,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会议事日程,2024年下半年以来,局党组会通报传达全市意识形态工作情况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2.关于“高质量以数资政有差距”问题

一是切实同级生统计服务质效。实施统计分析攻关行动,建立“统计先锋队工作制度”,加大重点工作推进成效的监测分析力度,形成一批前瞻性、综合性、问题类的分析研究成果,进入市委市政府决策视野。上半年,96篇次调研分析被省局、两办等采用,9篇次《统计内参》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全市重点工作、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推进成效的监测,已报送党政领导经济运行监测分析20余篇。对接部门、科室,做好城市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和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的数据搜集、审核评估、分析预警等工作;强化统计调研和部门协调。赴县市区开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调研,对接财政局、税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80余次,前瞻性监测分析地方发展的综合性问题。

二是强化与部门合作协作。持续优化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所需统计产品的数字化生成工作,统计产品的电子化生成工作初步完成,推动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收集整理部门、局科室数据,编发《统计摘要》《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资料,做好相关数据互享、服务互联。新编全市主要指标情况表,每月发送市发改委;强化业务指导。每月参加全市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提供市委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等部门单位,协助相关部门精准研判重点指标趋势。

三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并印发《2025年度全局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计划》,以创新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为着力点,依托“强素质、提能力、优作风”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强化统计干部理论武装;加强调研指导。执法局牵头、各科室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县市区、功能区调研法治工作情况、数据质量情况、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电子台账推进情况,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8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观摩活动;市局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基本情况》专题调查,对基层统计站人员编制、学历、报表工作、工作调整等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全面掌握了解基层统计站情况。目前,乡镇统计人员465人,站均4.7人;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根据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教育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进行“现场学”、“对比学”、“线上学”等,丰富培训方式,注重培训质效,同时充分发挥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和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的作用,发挥线上培训灵活性,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

3.关于“纳统体系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强化纳统企业预警监测。印发《关于做好高质量入库纳统工作的通知》,建立纳统重点企业“三库”监测反馈机制,科学制定“种子”“准四上”“达规预备”企业等动态监测名录库,畅通多部门信息共享渠道,确保监测对象覆盖全面、更新及时。明确基层统计机构、专业人员职责,月度跟踪、季度分析,重点监测企业经营状态、主要经济指标、资质变化情况,形成标准化监测台账。设定科学预警阈值,研究分析历史退库企业特征,结合行业特点,设定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核心指标的综合预警指标体系及触发阈值。依托智慧统计监管平台与部门共享数据,部署“在库企业退库风险预警模块”,按风险等级分层分级推送预警信息至相关专业科室及属地统计机构;优化信息共享机制,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前提下,拓展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内容与频次,上半年获取税务部门有关数据两批次近2万条数据,向科技、社会工作部、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四上”企业库有关数据。

二是强化纳统服务。精心设计制作通俗易懂、重点突出的“一图读懂纳统工作”长图文,将复杂政策条文化繁为简,成为基层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快速掌握纳统要点的“掌中宝”,有效提升了政策传达效率,在望岳APP等网络媒体阅读量达5万余次;编印《全市“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纳统工作指导手册》1500册发放到有关部门和乡镇基层,为区县、乡镇(街道)及企业提供了清晰、权威、统一的操作手册,显著减少了理解偏差和操作失误。5月16日,召开全市入库纳统培训会议。邀请工业、贸易、投资、服务业、普查中心业务骨干对各县市区统计局、功能区经发部分管负责同志、业务骨干,重点乡镇街道业务人员及市直有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培训,提升了相关人员的纳统业务水平,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应统尽统;组织市统计局和县市区局对企业统计人员做好统计知识业务培训指导,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各专业科室根据每月规上企业的统计月报,加强对有关指标的综合监测,筛选出易退库企业,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三是加强对新纳统企业的现场核查。印发《关于做好高质量入库纳统工作的通知》,对事前、事中、事后核查的方式、内容、表式做了详细规定。组织开展新纳统和变更单位的现场核实。基层核查人员必须到达单位经营地,采取核、看、问的方法,进行现场核查,并填报《县级调查单位现场核查表》。建立电子化审核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环节的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内容、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含与企业沟通记录),确保审核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并于5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一轮120家单位的实地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整改意见反馈核查对象及县市区统计局,确保核查过的所有单位的真实性、达规性。

四是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组织全市名录库业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和《统计调查名录库子系统操作说明书》,通过理论讲解、实操演练和考核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体人员熟练掌握新机制下的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规范。系统总结统计云名录库全流程测试经验,结合平台操作手册,针对数据核实修改中的高频问题和典型难点,精心编制《名录库动态维护常见问题解答指南》,通过案例解析、操作演示等形式,有效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为数据审核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反馈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推送至相关县市区,并及时跟踪调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重点做好新增入库单位的实时监测,对未明确划分处理地的单位,根据地址信息细化到县市区,确保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定期发布全市工作进度通报,对滞后地区重点督导,确保数据审核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4.关于“监督制度建设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并抓好落实。2024年12月,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2025年以来,以迎接国家统计督察为契机,组织统计专业人员对市县两办及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部门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全市共核查企业2717家,整改问题206个;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59家企业,立案5件。通过推动核查、执法贯通协作,不断提升监督效能,有力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

二是积极推进常态化执法检查。建立《统计执法与专业调查贯通协作办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提升统计执法检查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分别制定2025年度部门联合和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提高统计执法检查效果,有效减少多头重复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执法监督局牵头组织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专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43家企业重点指标进行实地核查,指出存在问题。抽取62家工业企业,由统计局与人社、市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企业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强化统计信用监管。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准确把握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标准、程序、公示要求及信用修复流程,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统计信用监管。围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公示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和整改,切实强化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严厉杜绝“重案件查处、轻失信惩戒”问题发生。

5.关于“执法力度存在‘宽松软’”问题

一是严肃处置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制订统计执法抽查计划,组织各相关专业科室成立执法检查组,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截至2024年9月23日,对3家统计违法企业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12家违法企业给予责令整改的处罚决定。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将国家局通报的8区13起统计违法案件转发至各县市区,以案示法、以案明纪,有效震慑统计违法行为。组织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开展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统计人员以案为鉴,严守统计法律底线、红线,坚决扛起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积极组织各级党委、政府、统计系统及有关部门学习贯彻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时调度进展和落实情况。制定我市实施方案,确保刚性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6.关于“执法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执法力量。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的通知》,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合理调配使用全市执法力量,提升执法人员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大执法证考试力度,从业务培训、服务保障和考核机制方面主动加压持续发力,确保参考人员思想上重视、基础扎实,为实现提升执法证考试合格率、充实执法力量提供有力保障。全市16人参加2025年度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通过13人,通过率为81.3%,为近年来参考人数最多、通过率最高。

二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指导。2024年底召开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执法人员培训会议。通过前期自评、交叉互评、集中点评等方式,逐条逐项梳理每个案卷存在的问题,参会人员对新修改《统计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准确明晰的理解和认识,发现和认识到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整改的方向,切实促进了执法能力和依法办案水平的提升。在2025年全省案卷评查中,我市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案卷规范市”,取得了历年来最好成绩。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积极推动全市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均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对党员干部的年度培训计划,截至2025年6月,县区统计法进党校6次,实现全覆盖、长效化。2024年以来,征订《领导干部统计学习系列读本》和新修改《统计法》600余本,推动各级各部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重要文件及新修改《统计法》200余次,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利用“9.20”“12.4”“12.8”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读本,发放手机支架、笔桶、画册等普法宣传品数千份。2025年以来,在报刊、电视台、微信众号等平台发布宣传稿件50余篇,积极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事规则,及时提报机关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事项。2024年下半年以来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次。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5年以来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并形成书面谈话记录。三是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4月下旬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局长与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科室(中心)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促学、党员干部自学“四学”联动机制,2025年以来各支部均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紧扣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开展学习研讨。

2.关于“日常监督管理有漏洞”问题

一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诚实诚信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作专题授课,举办专题读书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举办“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主题演讲比赛,不断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教育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守牢廉政思想防线;建立工作纪律、考勤联合检查制度,印发《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不定期对工作纪律、考勤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局通报公布,推动工作作风不断转变。

二是积极完成派驻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报告纪检工作情况。2025年以来,迎接派驻组调研1次,列席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次,邀请派驻组参加我局党风廉政工作会并讲话;落实《泰安市市直机关部门单位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配齐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等力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注重实效,持续推进正风肃纪。

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工作的领导,明确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内容要求,加大审核把关力度,确保严格规范落实;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专题述法工作会议,局领导干部及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从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履行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三个方面汇报依法履职情况并形成述法工作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逐一点评,肯定工作成绩,精准指出问题,明确提出要求。

四是综合运用廉政谈话、现场教育、以案说法和观看廉政警示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以来,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通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2次,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多次;在支部党员大会通报违纪情况,教育党员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

3.关于“作风建设不够过硬”问题

一是强化争先意识。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推动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顺利上线、“智慧统计监管平台”电子政务项目投入应用,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制定年度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计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动建立教育培训常态化和有效化机制。积极向省局人事处报告本年度的教育培训情况,并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是科学谋划重点工作。认真学习山东省统计工作要点,重点掌握省市职责划分,在2025年泰安市统计工作要点中,杜绝非职责事项列入;通过业务科室初审、工作要点配档表的责任科室配合科室复核、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定,确保2025年泰安统计工作要点制定精准。

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下发《关于更新完善“一站一码”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市区结合形势变化及区划调整等因素,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统计机构“一站一码”内容进行更新完善,并按时报送更新内容;市局将对基层统计机构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对“一站一码”信息不更新、质量不高、不抓好落实等情况进行反馈,督促整改。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一是提高依法执行财政预算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性,强化法治与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细化预算编制,将资金用途明确到具体经济分类科目和活动内容,减少执行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和有效使用,杜绝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

二是建立办公用品、宣传资料等出入库台账,完善办公用品领用、宣传资料签收等手续资料;完善公务用车租用等合同管理。

三是排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资产,做好清查盘点及资产处置各项工作,加强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管理,提高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四是更新会计记账凭证编制方法,按照不同内容和类别独立编制记账凭证,改变原始凭证分类粘贴方法,强化会计基础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建立单位现金明细账,每日盘点库存节余现金,填制现金盘点表,保证账款相符,账目日结月清。

五是进一步严格落实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强化供应商资质审查,规范合同签订流程等事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明显”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组会议事规则。每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不少于2次;支部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支部活动考勤记录,确保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支部生活。二是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我批评不怕亮丑,不避重就轻,开展批评不兜圈子、不绕弯子,提意见直言不讳、不留情面,确保民主生活会真刀真枪、真见成效。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一是切实加大对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工作指导,统筹谋划和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议。

二是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党员进行评议,综合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

三是组织力量对近年新发展党员入党材料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对发现的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积极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各级举办的业务培训,针对党员发展编印学习资料和工作指导手册,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

四是印发《党日活动计划》,明确由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每月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把《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纳入年度学习计划。

五是健全党费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印发了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把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深入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不断健全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加快推动统计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理论武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数字上的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常抓不懈,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持续扎实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杜绝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问题整改助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8-6992565;电子邮箱tatj.tastjj@ta.shandong.cn。



中共泰安市统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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