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24〕14号)要求,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一)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1.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跟进发布统计信息,及时公布反映进展及落实情况的数据指标,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2.在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2024年重点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加大公开监督力度,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动统计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按有关部门对预算、决算信息的时间、内容、格式等的要求,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准确真实。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三)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文件。在统计领域重要法规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项发生时,主动发布信息,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引导预期。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2.健全数据解读机制,注重开展多样化解读,充分借助媒体力量,邀请外部专家解读,增强解读传播力、影响力,有效提升数据解读效果;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形成持续有效的宣传引导氛围,微信及时更新原创信息。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库建设,进一步扩充统计数据发布库内容。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完善统计数据公开舆情管理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关注舆情走势,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配合重要统计数据发布,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努力消除社会误解。继续加强与宣传、网信等新闻主管部门以及主流媒体的联络协作,在经济形势舆论引导和宣传上联合发力。
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深入做好重大主题宣传。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加大统计开放创新力度,邀请社会人士代表走进统计、了解统计。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
1.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2.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泰安市统计信息网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监督途径等事前公开内容,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企业名单。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定期公开各项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一)规范泰安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
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认真落实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工作责任,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
四、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一)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1.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2.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二)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不断提高市统计局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各类信息,提高发布时效。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主动服务统计工作。
(三)推进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1.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2.积极做好对“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的投稿工作。
(四)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积极、及时联合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发布统计信息。
五、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
进一步理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加大组织协调。
(二)完善制度规范
1.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
2.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
3.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4.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三)强化监督评价
1.对省、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
2.将政务公开列入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加强对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