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基层统计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4.06.04

各县市区人社局、统计局,功能区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部,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工作部署,现将《关于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pdf



泰安市统计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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