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信息来源:泰安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4.04.11 访问量:

泰安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泰安调查队

2023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登高望远、奋力争先”主旋律,锚定“位次前移、争创一流”目标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助扩内需、优结构、提信心,经济运行稳中提质、进中提速,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23.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61.8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349.8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1612.2亿元,增长5.3%。三次产业结构为10.9:40.6:48.5。

年末常住人口534.8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45%。城镇新增就业5.3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23.85%。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86万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新增上岗人员3.34万人,完成计划目标的105.33%。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比上年下降0.1%,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8%,衣着价格上涨0.5%,居住价格上涨1.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1%,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7%,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1%,医疗保健价格下降0.1%。

表1 2023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

指标名称

累计比(%)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99.9  

食品烟酒

99.2

     粮食

100.3

     鲜菜

96.7

     畜肉

91.0

     水产品

98.7

     蛋

95.5

     鲜果

103.7

衣着

100.5

居住

101.3

生活用品及服务

100.0

交通通信

97.9

教育文化娱乐

100.7

医疗保健

99.9

其他用品及服务

102.1

二、重点战略

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入实施“链长制”,扎实开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全市及重点产业链工业经济平稳收官。工业实现税收118.5亿元,比上年增长17%,高于整体税收5.0个百分点,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7.8%。实施企业上市突破行动,确定50家上市“种子企业”,迪尔化工、泰鹏智能成功上市。深入实施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新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8家。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和特色园区建设,新培育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2个、领军企业3家,总数分别达到10个、13家。肥城市新型电池电极材料产业集群入选2023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盐穴储能储气入选省未来产业集群。石横特钢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工程研究中心4家。

黄河重大战略纵深推进。获批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成为全省首个以黄河战略为主题的重大区域战略。2个区县、4个园区、15家企业入选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34个项目入选省推进黄河战略重点项目,100个市级黄河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115%。获批省以上黄河专项无偿资金8731万元,累计1.95亿元。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新能源装机容量占电力装机比重为57.5%。

现代服务业发展提质起势。实施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战略规划》《六条政策》,组建15个工作专班分线作战,“1141”产业体系初步形成。111个重点服务业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8.6%。新增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2家、“两业融合”发展试点1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2个、服务业创新中心1个、服务业专业人才1人,新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9家、创新中心10家。

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2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纳入第四批省级示范园创建名单;1区、6镇、77村被认定为第三批省乡村振兴示范单位;9个项目列入省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11个适用以工代赈项目纳入省级清单。和美乡村累计创建279个,其中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70个、市级67个。全市累计发展省级示范区5个,市级示范区47个。完成13.7万亩省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累计完成120万亩“减垄增地”推广任务。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面积129万亩。创建10个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区。

三、农业

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39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8%;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71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3%。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7.4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2%,其中,夏粮播种面积16.7万公顷,增长0.04%;秋粮播种面积20.6万公顷,增长0.4%。粮食单产469.4千克/亩,增长1.4%。粮食总产263.1万吨,增长1.7%,其中,小麦总产118.1万吨,增长0.8%;玉米总产129.8万吨,增长2.4%。

年末生猪存栏105.4万头,比上年下降18.9%;出栏168.9万头,增长5.3%。家禽存栏3821.5万只,增长9.5%;出栏12615.9万只,增长9.8%。牛存栏11.4万头,下降4.5%;出栏6.36万头,下降2.1%。主要产量中,猪肉产量13.9万吨,增长6.3%;禽肉产量17.5万吨,增长9.2%。

新增造林4795亩、廊道绿化187公里、森林抚育1.5万亩,绿化村庄439个、栽植苗木226万株;新创建市级森林乡镇3个、森林村居30个;苗木花卉总面积34.9万亩。新发展经济林6894亩,总面积162.0万亩,总产量超过100万吨;新发展中药材1.4万亩,总面积10.5万亩;新发展林下经济8400亩,总面积32万亩;林业专业合作社总数2591家,民营林场102家。

四、工业、建筑业和固定资产投资

全部工业增加值87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3%,37个大类行业中有22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增长面为59.5%;155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有83种产量实现增长,增长面为53.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67.5亿元,增长0.3%;利润总额157亿元,增长8.4%。工业用电量189.5亿千瓦时,增长4.5%。

表2  主要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2023

比上年增长(%)

玻璃纤维纱(万吨)

89.7

-0.8

改装汽车(辆)

8845.0

0.0

原 煤(万吨)

669.5

-7.5

发电量(亿千瓦时)

178.0

-7.0

化学肥料(万吨)

194.7

10.2

水泥(万吨)

798.6

7.0

石膏板(万平米)

6211.3

-7.1

化学农药原药(吨)

24895.2

10.5

电力电缆(万千米)

12.4

-1.1

工业锅炉(蒸吨)

5456.1

-1.6

液体乳(万吨)

40.0

9.6

机制纸及纸板(万吨)

91.3

20.9

原  盐(万吨)

126.2

0.9

塑料制品(万吨)

12.8

2.1

钢  材(万吨)

715.4

22.9

纱(万吨)

10.0

19.7

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64.6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省外市场完成产值711.1亿元,增长6.3%,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52.1%。资质以上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发展到653家,比上年增加95家。

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7.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2.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4.8%。重点领域中,工业投资增长12.4%,“四新”投资增长13.5%,民间投资增长10.6%,基础设施投资增长6.3%。

五、市场主体和内外贸易

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6万户,比上年增长8.6%,其中,新登记企业3.0万户,增长16.2%;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6万户,增长5.5%。年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1.0万户,增长5.0%,其中,企业17.5万户,增长8.7%;个体工商户42.4万户,增长3.7%。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8%。限额以上单位中,22类零售商品有17类实现同比增长,增长面为77.3%,其中石油及制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汽车类、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5.5%、36.4%、6.6%、8.7%、13.5%。

货物贸易进出口457.6亿元,比上年增长23.1%,其中出口393.5亿元,增长23.7%,进口64.1亿元,增长19.4%。实际使用外资(按纳统口径)5697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制造业使用外资35022万美元,占比61.5%。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金额20887.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07.3%;实现营业额11546.8万美元,增长16.9%;派出各类劳务人员756人;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9434.9万美元,增长59.9%。

六、服务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06.5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9.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收入增长17.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4.3%,三个行业总量合计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76.7%。重点企业带动力较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47家,实现营业收入212.6亿元,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69.4%。

国家A级旅游景区76家,其中,5A级1家,4A级12家。星级饭店24家,旅行社184家,持证导游1676人。年末共有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1个、乡村旅游重点村4个,省级精品文旅名镇(乡村旅游重点镇)6个、乡村旅游重点村18个、景区化村庄66个、旅游民宿集聚区2个。精品旅游产业集群3个,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精品旅游产业集群4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5个。全年共接待国内游客8393.7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793.1亿元。

邮政行业业务总量23.5亿标准量,比上年增长13.0%,其中快递业务量1.7亿件,增长11.3%。邮政行业业务收入21.9亿元,增长14.7%,其中快递业务收入12.1亿元,增长11.1%。

年末公路通车里程16705.1公里,公路密度215.2公里/百平方公里;营业性运输车辆49357辆,货车中型以上比例65%,市直客运集约化比例81.6%。调整优化公交线路18条。水路运输实现新突破,营运船舶增至147艘,泰安港完成吞吐量105.3万吨。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开园运营,大清河航道具备通航条件。“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新改建工程550公里、村道安保工程75公里、危桥改造37座、路面状况改善工程1061公里。

七、财政和金融

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2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79.2亿元,增长1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4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8%,有力保障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及城乡环境改善等各项民生政策落实。税务部门组织国内税收收入3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3%。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6251.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个人存款余额4587.3亿元,增长14%。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4519.7亿元,增长13.9%,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2675.5亿元,增长14.5%;短期贷款余额1520.3亿元,增长14.6%。

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57.7亿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财产险公司36.1亿元,增长3.6%;人身险公司121.6亿元,增长6.7%。积极发挥经济补偿功能,赔付支出52.8亿元,增长7.0%,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25.4亿元,增长15.6%;人身险公司赔付支出27.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推开,丰富“市民保”方案,累计参保人数47.4万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保人数388.4万人。

八、科技和教育

发明专利授权量1371件,比上年增长37.5%;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6件,增长14.3%。年末发明专利拥有量5084件,增长31.6%;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量9.4件,增长32.5%。年末有效注册商标7.8万件,增长10.1%,其中,驰名商标55件,地理标志商标58件。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931家,比上年增加227家;36家企业入选第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库;6个企业和团队获得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科创之星”荣誉称号;1313家企业加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比上年增长2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为56.1%,比上年提高18.1个百分点;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5.7%,占GDP的2.63%。支持重点企业在北京、上海等地布局建设“人才飞地”10家,累计26家,转化科研成果实现经济效益3.2亿元。

9所普通高校当年招生5.4万人,在校生15.8万人,专任教师8059人。13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4.2万人,专任教师2744人。208所普通中学在校生32.0万人,专任教师26668人。428所小学在校生34.2万人,专任教师21286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拥有公共图书馆7个,文化馆7个,美术馆2个。广播电视台(站)8座,其中市级台1座,县级融媒体中心4座,广播电视台(站)3座,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100%。版权示范园区(基地)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3家;省级版权示范单位9家,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1家。现有市级以上非遗项目586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59个。国有文物收藏单位33家,可移动文物6.5万件(套)、共17万件。世界文化遗产3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省级105处、市级163处。博物馆51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39家、藏品633458件。送戏下乡9800余场次,小戏小剧巡演1800余场次,放映农村公益电影4.5万多场。

全市档案馆8个,其中综合档案馆7个,总面积4.8万平方米,城建档案馆1个,库房面积707平方米。馆藏档案总量496.6万卷(件),比上年增长128.3%,馆藏资料总量12.4万册,照片档案总量2.7万张,声像档案总量1418.6GB;各级档案馆提供查档服务9934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3.5万卷(件)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865家,其中医院112家、乡镇卫生院6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8家、村卫生室2990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8家、妇幼保健院7家、其他医疗机构1502家。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38307张,每千人拥有卫生床位数7.09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4634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7652人,注册护士21011人。

泰安籍运动员在杭州第19届亚运会上斩获1金2铜;我市运动员在全国以上比赛中荣获33枚金牌、20枚银牌、31枚铜牌;泰安市体校、泰安市卓易青少年网球俱乐部等5个单位被评为“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推动全市132所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规划建设12处多功能运动场和智能健身驿站/步道。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和培训活动3400余场次。成功举办第36届泰山登山比赛、2023泰安马拉松赛、2023首届泰山露营大会暨户外运动嘉年华、决战泰山之巅系列赛等一批泰山自主IP赛事;成功承办全国“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主会场活动、全国竞走大奖赛第三站、山东省第一届智力运动会等省级及以上高水平赛事47项,总参赛人数达到2.3万余人,人流量16.4万人次。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2.9亿元。

十、城乡建设

雨污分流改造86.1公里;1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为61%;6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7.1%。新增城市绿道28.4公里,新增街角游园、口袋公园等16个,改造提升城市公园8个。

新(改)建城市道路26.2公里、公共停车位2142个,莱热入泰项目完成管道17.7公里,引黄入泰完成管道75公里,更新改造供水管道59.3公里、燃气管道109.4公里、供热管道36.4公里,加装燃气用户端安全设施25.0万户。新增城市地下管廊4.8公里,新增海绵城市面积8.4平方公里。新开工棚改项目7个、3006套,基本建成3819套,改造老旧小区366个、457.3万平方米,惠及群众4.9万户。

新增城市(县城)清洁取暖面积238.6万平方米,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户数85354户。62个建制镇全部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建制镇生活污水约7万吨/日,配套管网550余公里。完成397户农村危房改造。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市设92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29个微观监测站、20个高空瞭望等监测系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0,PM2.5、PM10、SO₂和NO₂分别为40μg/m³、69μg/m³、10μg/m³和3μg/m³。水环境质量指数4.84,6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整县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完成1189个行政村治理任务,累计完成3339个。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泰安市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实现本市该领域“零”的突破。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其他行业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15.2%、11.1%。

全年下拨各类自然灾害资金183.4万元,救助群众7037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累计赔付结案270件,赔付金额2423.1万元。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17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城镇居民45955元,增长5.8%;农村居民24965元,增长7.8%。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居民为1)由上年的1.88缩小至1.8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679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城镇居民25629元,增长6.3%;农村居民15801元,增长9.7%。恩格尔系数为25.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年末,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46.8万人、270.3万人、73.5万人、95.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14.7万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121.9万人、居民医疗保险392.8万人。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40元。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15元、72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220元、962元;完全失能、部分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护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8元、339元、201元。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2288元、183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1322元。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83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39元;一级重度残疾人、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70元、139元。新建护理型养老机构24个,新增护理型床位2464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2193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6121张,护理型床位占比73.5%。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包括: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7其他医疗机构包含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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