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统字[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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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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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 《泰安市统计局2022年度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计划》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8日 泰安市统计局2022年度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计划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迎接统计新挑战,努力实现精准培训、提质增效,不断提高全市统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整体能力,推进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22年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更好适应和服务新时代统计发展和改革要求而开展。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决策水平等重点工作,以创新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为着力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业务精、政策明、执法强、基层熟的既红又专的统计干部队伍,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二、培训原则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教育,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全过程,注重在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中对干部的政治素质考察。 (二)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参与原则。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分级分专业开展业务培训,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利用自主培训、技能练兵等形式,多措并举激发全系统学习活力。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针对统计如何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当前经济运行形势,献计新型工业化强市发展战略,开展履职尽责所必备的能力素质、知识体系培训。把教育培训成效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把握重点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统计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要求,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放在首位,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摆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教育引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培训,坚持用主旋律、正能量做好思想引领。 (二)强化专业能力提升。聚焦主责主业,着眼统计专业知识提升,积极开展统计制度方法、国民经济统一核算、统计工作流程、统计分析写作等专业知识培训;着眼统计业务素质提升,加强统计、经济、社会、科技、法律等融合知识培训;着眼能力眼界拓展,强化“四新”培训,加大对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培训;着眼职业素养提升,大力开展统计职业道德和依法统计培训。 (三)强化基层基础导向。树立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拓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效,坚持市县乡一体推进,大力实施统计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培训,推动基层统计干部持续学习、持续提高。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扩大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覆盖面。 (四)强化系统联动思维。树立全市统计系统教育培训大格局理念,市统计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各县市区统计局、功能区经发部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培训,持续提高统计服务发展水平。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继续以统计制度方法、报表填报流程、指标计算方法、数据审核要点为主要内容制作培训课程,做好本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功能区经发部结合工作实际同步制作培训课程,做好辖区范围内县乡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五)强化培训实效激励。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树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理念,及时推动学习调研成果运用。组织全市统计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活动,提高统计人员“看得见数据波动、说得清问题原因、判得准趋势变化、提得出对策建议”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各科室、各县级统计机构及广大统计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教育培训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主办单位要对举办的培训班次全面负责,精心制定培训方案,提前落实培训场所和培训资源,进一步突出培训特色,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应有效果。 (二)压实培训责任。建立健全督学促学机制,市统计局加强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学员参训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参训、测评等情况;各县市区统计局、功能区经发部加强对县乡学员参训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参训、测评等情况。完善培训考评机制,将各科室网络课程制作、培训组织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将各县市区统计局、功能区经发部网络课程制作、培训组织、测评成绩等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统计局、功能区经发部年度业务评价。 (三)强化培训调研。主办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利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培训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听取对课程、师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培训的实效性。注重反馈评价,培训结束后认真听取培训对象对课程设计、主要内容、培训收获等方面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优化培训课程。 (四)坚持依法培训。依法依规已成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鲜明特征,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律观念。各主办单位对举办的培训班次全面负责,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培训效果,不得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规违纪行为,培训费要严格按照《泰安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泰财行【2018】11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2022年度培训计划安排表 附件
2022年度培训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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