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安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以法治建设考核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着力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顺利完成法治建设考核任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近年来,泰安统计法治工作在省统计局对市专项考核中连续获得优秀等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对表《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清单》,我局共承担三级任务指标36项,《泰安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我局涉及任务指标27项,目前均已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统计局坚持把统计法治理念贯穿于统计改革发展始终,把统计法治工作与全局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成立了泰安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统计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出台全市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等文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领导有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依法行政
市统计局制定印发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统计行政错案责任追究规定》,建立健全依靠群众参与、监督、表达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统计行政执法监督,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每季度通过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报台账记录和信息,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依法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定职责和权益不受侵犯。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在干部年度考核、调任、推荐中,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召开全市法治工作会议,通过集体学习、培训交流和开展实战演练等方式,为执法检查人员讲解执法检查程序和重要专业指标,规范统计法律文书的使用,强调执法检查中的突发情况处置办法,帮助执法检查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抽查指标、专业知识及检查技巧,进一步提升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能力。2021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257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3家,党纪处分和诫勉谈话6人。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将13家统计违法企业在“信用中国”予以公示曝光,切实提高统计法的震慑力,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市局选送的《关于对山东爱客多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等执法案卷分别被省统计局、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案卷。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发布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抽查及执法情况、年度报告等,做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监督,对统计执法的开始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流程网上流转,执法数据全程公开。2021年以来,我局无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数据的情形。
开展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1年4-6月,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整改,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印发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列出整改清单,全面部署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半月调度和通报督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实行台账管理、挂账销号,确保整改问题全覆盖、应改尽改。泰安市共承担19项任务,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
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与市纪委、市信访办等部门联合印发《泰安市统计举报信访处理协调协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强与市纪委沟通协调,健全统计违法处理协调协作机制,为提高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现能力、联合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统计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积极推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泰安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将统计法纳入必修课,扎实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持久化。2021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学习18次。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进市委党校授课1次,市局执法局人员进县市区党校授课6次,实现了市县统计法进党校全覆盖、常态化。
抓好系统内部人员学法用法。坚持按需送法,逢会先讲法,逢会必讲法。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统计法治专题培训讲座、统计大讲堂等形式多次组织系统内部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一系列重要讲话、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结合统计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深入开展“以案说法”,通过鲜活的案例增强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性和震慑力。市局党员干部踊跃报名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网上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培训内容,全部获得优秀学员证书。
拓展统计普法宣传阵地。编印《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统计法应知应会漫画册》《统计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普法手册2万余份,充分利用服务“千企”行动、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面对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开展统计法律“六进”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群众性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微博、微信和门户网站等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让更多群众认识统计法、了解统计法、支持统计法,切实增强普法实效。在红门、南天门、天外村、东平湖等旅游景点向商户及各地游客宣讲统计法知识,在万达广场、吾悦广场、盘古天地、爱琴海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投放普法视频、楼宇公益广告宣传统计法,使真实统计、诚信统计的思想认识潜移默化、蔚然成风。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为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和落实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市统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泰安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分步骤、分阶段抓好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意见》
市统计局将把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法治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细抓实。深入传达学习,落实任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统筹衔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做好迎接省级督察准备
市统计局将推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功能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做好迎接省级统计督察的各项准备。结合巡查、调研等工作,对全市迎接和推动省级统计督察准备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运用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
(三)创新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文件为导向,丰富普法内容、明确普法重点、创新普法形式,扎实开展以领导干部为关键、业务骨干为重点、调查对象为基础、社会大众为主体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四)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
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实现统计执法检查区域全覆盖、专业全覆盖,确保案件质量。推进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检查。市级将整合统计执法力量,抽取2-3个县市区,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执法监督。严肃惩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着力解决各级统计执法机构长期不办案、“零办案”、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