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统字[2021]34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功能区经发部,各有关企业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积极推动《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落实落地,全市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企业统计规范化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按照《泰安市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泰统字〔2021〕24号)规定的标准和步骤,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统计局、功能区经发部初审推荐、市统计局核查验收,研究决定,山东岱银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13家企业为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企业。
希望示范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巩固和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市“四上”企业要以示范企业为榜样,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努力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在服务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安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