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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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泰安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在泰安统计信息网(/index.html)上刊登,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泰安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泰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泰政发〔2020〕3号)要求,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 增强统计服务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机制

一是及时调整泰安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印发《泰安市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了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明确了各个科室的职责权限。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流转公文明确公开属性,确保“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新梳理制发的公文,对需要转为主动公开的公文按照程序进行了公开。

四是强化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大培训交流力度。2020年9月28日-30日,泰安市统计局举办全市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暨统计能力提升培训班   ,将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培训内容,重点围绕政务公开是什么、公开什么(新条例、新要点)、怎么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怎么保障公开(健全制度机制)、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等方面作了专题讲座。泰安市局全体人员,各县市区统计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及徂汶景区经发部主要负责同志,工业、贸易、社会、投资、农业、普查办、服务业、能源等各专业人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统计工作领导、统计站站长共30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2020年度市统计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4条。内容覆盖统计数据与解读、工作动态、通知通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人事工作等信息。

二是着力构筑统计新媒体发布平台。2020年,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重点改革领域,实现了新媒体平台宣传的质量齐升。全年发布微信61条、微博56条、头条信息54条,囊括视频、音频、动画、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

三是加强形势解读和信息发布。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六保六稳、重点工作攻坚等加强分析解读,注重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创新性,解读的深度广度、数量质量都有很大提高。一是及时发布《2019年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在《泰安日报》全文刊发。二是加大分析解读力度。三是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在泰安统计信息网公共数据平台按时加载月度经济数据,年度数据以《泰安统计年鉴-2019》电子版形式在公共数据平台上公布。四是公开出版统计产品。先后公开出版了《泰安发展景气报告》、《2020泰安发展统计报告》和《泰安统计年鉴-2019》,全面系统介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四是创新新闻宣传和数据解读形式。利用署名文章、媒体采访、网络访谈、图解、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方式,解读信息76条次,用多媒体的语言、多渠道的传播展现有温度的数据,打造统计解读品牌。在舆论引导上增强“互联网思维”,用公众能接受的话语体系和传播方式解疑释惑,实现舆论引导和信息传播的精准化、个性化,打造主流舆论场。

五是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全力做好泰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一方面注重传统宣传方式,在人流量较大的集市设置人普宣传咨询台,通过宣传喇叭反复播放人普知识;在主要街道、主路口、公园、广场、乡村、社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普查公告,发放宣传折页、一封信、宣传品等,仅宣传条幅全市就达1.5万余条;发挥泰安市3543个新农村大喇叭覆盖3543个行政村的优势,每天早中晚3个时间段循环播出普查知识要求,覆盖人数近350万人;通过载有广播喇叭的人口普查宣传车,车体张贴大幅宣传海报,开展有声有色的动态流动宣传;在市区所有居民小区的入户电梯电视媒体和商务楼宇大厅电视媒体播放国务院普查宣传片,每天循环播放;在小区微信群里推送人口普查工作动态;通过移动、联通运营商发送人口普查宣传短信,真正实现“街上有标语、墙上有专栏、村口有喇叭、社区有海报、手机有信息”,形成立体宣传体系,真正的让人口普查宣传走向社会、融入生活。另一方面,泰安市人普办突出主流媒体宣传,强化人普新闻权威报道。积极主动与泰安日报、泰安晚报、泰安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通过新闻报道、小视频制作、微信传播等,跑出宣传加速度。泰安日报社、泰安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电视台将人口普查列为2020年宣传报道重点,加大人口普查工作及人物事迹报道,在新闻媒体上发出主流声音。中华泰山网在网站首页滚动播放第七次人口普查“大国点名、没你不行”公益广告片,并轮番进行字幕宣传。自8月25日到11月30日在泰安电视台每天3次播放人口普查宣传片。自10月22日起,在泰安日报头版连续刊发人口普查倒计时牌。中国信息报、山东省人普网站、泰安日报多次刊发泰安人口普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同时,各媒体发挥新媒体矩阵优势,在门户网站、新闻App、微信公众号、大众网、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同步宣传,新媒体上形成影、声、字、画、短视频多形式融合传播、全社会覆盖宣传的良好局面。

六是组织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9月23日,山东省暨泰安市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泰安成功举办。山东省统计局副局长陆万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党组纪检组组长张丽芹,泰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泰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宋洪银,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仪式。省、市、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统计调查系统有关同志、“两员”代表及部分群众代表约220人参加开放日活动。本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的主题是“大国点名没你不行”。重点介绍和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普查宣传推向高潮,加深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的认识、了解和知晓,为即将开展的普查正式入户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介绍统计调查重点工作,展现统计调查人精神风貌,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统计调查工作。

七是举办统计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12月8日,山东省暨泰安市“统计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7周年活动在泰安市泰山广场隆重举行。山东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尊考,泰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洪银出席仪式。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普法宣传志愿者代表,市、县、乡统计机构及统计调查系统有关同志约230人参加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旨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治国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广泛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大众网、泰安电视台等媒体对开放日活动做了跟踪报道。

八是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及时将获得许可的统计调查机构信息上传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积极回应公众关注,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好服务,确保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公示。

九是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扎实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在泰安统计信息网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执法证持有人员信息等。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立案查处,及时公示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并推送至“双公示”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泰安市统计局设固定查阅服务场所1处,公开咨询电话同时接受12345政务平台等业务咨询,面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查阅咨询,全年共接受信息咨询2000余人次,开具证明500余条,接受信息咨询2000余条,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

申请对象主要包括在校学生、科研人员、律师、企业员工,主要咨询民生统计数据、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数据等,用于论文写作、课题研究、法律服务、工资支付及市场调研等。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凸显统计特色,加强数据解读;致力于改进用户体验,着力提升网站服务能力;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力求界面布局简洁、版块功能清晰;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相关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时效。紧盯数据发布、统计开放日、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等重要时点,及时做好内容加载,将统计信息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

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全方位宣传统计。每天在中国政府网、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山东省统计局门户网站、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人民日报、新华社等搜集信息,精心挑选与统计工作关系密切或有指导意义的信息发布到官方平台,实现了统计分析、发布解读、政策解读、重点工作信息的有机整合。利用微课视频,展示统计工作。为加快信息化现代化智能化建设步伐,市统计局针对统计基层人员亟需解决的业务问题,创新思路方法,制作了一批可普及、趣味性、速学易懂的微课视频课件,将统计业务知识进行了可视化的展示和解读,进一步扩大了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和统计工作宣传的覆盖面,各级统计人员、所有调查对象都能够在电脑和手机上实时、直观、便捷观看和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0.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0

0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0

0

0

0

0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8

0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泰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改进、公开载体渠道不断拓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方面统计新闻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宣传统计改革发展、统计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少,新闻宣传点的选择不够科学精准;同时统计服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统计信息查询服务还不够及时到位。

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健全泰安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度,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参与决策的事项和方式,建立各方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互动机制,为各方更好的了解统计机关运行,监督统计部门决策拓宽新渠道。

二是进一步丰富统计新闻宣传的内容与形式。强化统计新闻宣传意识、增进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丰富拓展新闻宣传内容与形式,把握建党100周年、“十三五”成就宣传等关键重要节点,继续加强对外发布解读,努力提升统计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将依申请公开中需求量多的信息转变为主动公开的机制,使社会公众更方便、更及时地获取和使用统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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