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信息来源:泰安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3.03.01 访问量:

2022年,泰安市统计局重点围绕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着力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近年来,泰安统计法治工作在省统计局对市专项考核中连续获得优秀等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加强统筹谋划。专题研究部署2022年统计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出台《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等文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领导有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县市区及局各科室(中心)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健康运行。

(二)开展丰富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法治为民实践

一是紧抓关键少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政府常务会议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据统计,今年以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意见》《办法》《规定》,尤其是《监督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学习10余次,各部门学习140余次,统计系统内部学习100余次。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认真落实“逢会必讲法”要求,利用各种会议和开展业务培训的时机,举办各类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和培训活动52次,参训人员3千余人次,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三是创新普法模式。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制作法治动漫宣传片,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创新式普法,掀起全市统计普法宣传热潮,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社会公众真实统计、诚信统计的思想认识。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组织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对全市2017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进一步提升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能力。2022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216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9家,行政处罚金额6.7万元。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平台,将9家统计违法企业在“信用中国”予以公示曝光,切实提高统计法的震慑力。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开展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2022年6-11月,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开展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要求,市统计局与市纪委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议,印发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列出纠治清单,通过多向发力高效推进,专项纠治工作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时间内发布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抽查及执法情况、年度报告等,做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监督。2022年以来,我局无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数据的情形。

健全制度体系,规范依法行政。市统计局认真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按照《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明确在干部年度考核、调任、推荐中,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2022年,我局审核个人和单位事项500余件。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全局印发的76份统计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

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我局聘请法律顾问1名,2022年为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支持事项20余项,审查合同2件,审核文件3件,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解《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为全局决策评估、防范风险、化解纠纷起到了参谋助手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法治意识不强。利用自媒体、新媒体等载体进行统计法治宣传较少,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不够强。部分企业统计员对专业报表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牢固,镇(街)和企业基层基础较薄弱,全面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任务依然繁重。

(二)统计执法基础不牢。全市各级统计执法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与当前对执法工作的高标准要求不相适应,累计执法检查单位数量较少,涉及的专业指标也比较窄,精专业、懂程序、会办案的复合型执法人才明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一)做好迎接省级督察准备

市统计局将推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做好迎接省级统计督察的各项准备。结合巡查、调研等工作,对全市迎接和推动省级统计督察准备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运用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

(二)创新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学习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新修订的《统计法》、第五次经济普查等集中宣传活动,扎实开展以领导干部为关键、业务骨干为重点、调查对象为基础、社会大众为主体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三)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

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实现统计执法检查区域全覆盖、专业全覆盖,确保案件质量。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提升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能力,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被动响应型向主动预见型转变。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配合机制

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 

上一条
下一条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