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安市统计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09.15 访问量:

 市局各科室、中心:

《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工作。

 

 

泰安市统计局       

2021年9月10日     

 

 

 

 

泰安市统计局

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推进统计信息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依法统计、信用统计。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诚信统计氛围。大力弘扬“诚信泰统”的诚信文化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统计人员诚信教育,提高诚信意识,培养职业操守。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拓宽统计普法宣传渠道,把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充分利用“数据泰安”等新媒体,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图说、趣解、互动答题、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着力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充分利用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年报会和法律“六进”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把诚信教育有机融入到工作实践中,切实将宣传工作渗透到统计任务布置、统计数据搜集、统计资料公布等各个环节,引导统计工作人员和广大企业统计员以诚立身、诚信做人、如实统计,努力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夯实诚信统计基础。牢固树立抓数据质量必须抓基层基础理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2018〕43号)要求,围绕加强基层力量、提升人员素质、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质量管控、强化部门统计、提高信息化水平、优化法治环境等,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统计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三)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障诚信统计源头。修订《泰安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明确市、县市区(功能区)、乡镇(街办)统计机构和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主体责任,形成更为科学和完善的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对统计数据失真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追责,确保企业(单位)报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一致性和时效性,持续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及主要指标数据发展趋势、基本结构、重要比例关系的匹配性。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惩戒失信统计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补充统计业务骨干。认真履行依法行政职责,落实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结合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从提升实际办案能力着手加大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在实践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流程和处罚案卷。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继续将执法检查与业务核查有效结合,坚持将执法检查结果作为数据评估的依据。在坚决查处指令报送和冒名报送行为的同时,高度重视查处纠正有意瞒报、拒报和少报行为,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客观。

(五)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倡导诚信统计风尚。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工作规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完善泰安市统计信息内外网网页布局、栏目设置和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统计内、外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之间的数据衔接和融合。进一步拓宽统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渠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加强新媒体运维管理,满足社会公众通过网站平台和“数据泰安”移动终端简便快捷查询泰安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和数据的需求,努力提供更多反映经济新常态的统计数据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泰安市统计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董彦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郝金荣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刘 林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高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元柱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伟民  党组成员、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王来友  四级调研员

陈希锋  市普查中心主任

张祥军  市农村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成  员:杨立国  局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于瑞国  统计执法监督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戴冰心  综合统计科科长

武  军  工业统计科科长

  峰  贸易统计科科长

吕秀芹  社会统计科科长

马金魁  投资监测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于海峰  统计信息化科科长

毕雪梅  市农村统计调查中心科长

毕国栋  市普查中心副主任

  涛  能源调查科科长

毕恩超  服务业调查科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统计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执法监督局,联络员是王海燕,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市统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各组任务。

(二)建立工作机制。局各科室、中心应严格对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情形,结合数据质量月度检查、专项巡查及统计定报、统计年报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企业在统计上的严重失信行为,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科室、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的公示工作。

(三)推动工作落实。领导要亲自抓,相关专业配合抓,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公示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真正把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作为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如实统计的重要抓手,确保全市统计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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