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高新区经发局,市局各科室站队: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经市局党组研究,今年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现将《泰安市统计系统“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统计局
2013年4月7日
泰安市统计系统
“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研究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做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委组织开展的“双争为民”实践活动,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统计系统“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我市统计工作质量和统计效益,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
一、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的目的意义
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要措施。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向质量要效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进一步指明了不断增强发展后劲的路径所在。
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是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客观要求。统计工作的根本宗旨就是服务。统计部门要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必须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深入了解服务需求,努力丰富服务内容,切实增强服务效能,才能适应时代发展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
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是对“三个提高贯彻落实年”、“调查研究年”等活动的总结、提升和深化。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就是在前几年开展主题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市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进取,勇于改革,不断创新,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效益,促进统计工作上水平、上档次、上台阶,圆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统计质量效益的内涵和活动的目标任务
(一)统计质量效益的内涵
统计质量包括统计产品质量和统计工作质量。统计产品质量包括统计数据质量、统计信息质量、统计分析质量,对外提供的各类统计资料和统计服务质量,以及向统计系统内部提供的各类产品和服务质量;统计工作质量涵盖统计设计质量、统计生产(调查、汇总、分析)质量、统计管理质量、统计保障质量等方面。统计工作质量是过程、是保障,统计产品质量是结果、是核心。没有统计工作的高质量,也就不可能有统计产品的高质量;没有统计产品的高质量,统计工作高质量也就无从谈起。统计工作的质量高低最终要体现在统计产品上。二者辩证统一、密不可分。
统计效益,是指统计工作的效能和统计产品给社会所带来的利益。提高统计效益,就是要不断提高能力、提高劳动效率,以较小的投入获得更多更好的统计产出,为党委政府提供更有价值的统计信息和服务。要努力与调查对象建立一种新型互惠伙伴关系,进一步减轻调查对象负担,积极主动为统计用户、统计基层和调查对象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要以贯彻落实《中共泰安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强化会议管理,切实改进文风,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尽量减少统计工作成本,尽可能提高统计工作效益,努力实现以作风的转变促进效益的提升。
(二)活动的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努力达到“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服务科学发展、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能力切实增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统计工作质量和统计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统计效益,统计工作的职能作用得到更有效发挥。
1.统计数据质量
各项统计调查必须贯彻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要求,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严守“四条红线”,狠抓企业一套表工作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台帐,完善统计资料来源渠道,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统、不重统,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数据,强化措施,直报率、通过率稳步提高;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评估和控制制度,及时净化基础数据,查询率和差错笔数逐步减少;汇总、上报的各项综合数据符合客观,逻辑比例关系协调,不出现趋势性、规律性、逻辑性差错,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事实。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制度,努力提高统计资料发布的时效性。
2.统计宣传服务
统计信息系统网络健全,渠道畅通,报送的各类信息针对性、实效性强。统计新闻宣传要积极主动、注重实效;坚持各科室横向协作与系统内纵向联动相结合,形成协调一致、规范有效的统计传播工作机制,提高统计宣传效果。不断创新统计服务形式,丰富统计产品种类和内容;系统内部要密切协作配合,理顺渠道,加强沟通,建立统计信息资料的共享机制;对外提供各类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时,做到及时、准确、规范、统一。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努力提高调查质量和服务水平。大力加强统计分析和信息工作,做到选题准确,资料可靠,观点鲜明,分析深刻,时效性强,反映情况及时,对策建议的可操作性强;要主题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文字简洁。分析信息撰写和采用数量要不断增加,质量要有明显提高,力争每年有多篇进入党委政府领导视野或参阅范围,被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批示数量要显著增加。统计分析各专业科室每年人均撰写要在4篇以上,政务信息专业科室和非专业科室每年人均采用要在2篇和4篇以上。市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评比中位居前列;各县市区统计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评比中位居前列。
3.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基层统计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乡镇统计机构不断完善,实体型统计机构达到100%。基层统计队伍基本稳定,统计人员素质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三上”企业及重点服务业企业审批通过率,国家、省、市名录审批环节各县市区通过率分别达到91%、93%、95%。加强“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工作,纳入管理率达到92%,不断提高“三上”企业星级管理水平,一星级达28%,二星级达34%,三星级达15%,四星级达9%,五星级达6%。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依托星级管理,建立“三上”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建档率达到92%,并按要求逐步完善。
4.统计法制工作
在统计普法方面,精心组织好《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宣传活动;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宣传工作,认真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强化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继续将统计法纳入同级党校的普法培训内容;通过向“三上”企业及重点服务业企业送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明确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第三次经济普查顺利实施。在统计执法方面,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成立“泰安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泰安市统计行政复议委员会”;坚持经常性执法与定期执法相结合,全面执法与统计巡查、专项执法相结合,规模以上企业每年检查单位数不低于5%,坚决遏制统计违法现象发生。今年将加大统计执法力度,5月份将集中开展一次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突击月”活动。
5.统计信息化建设
做好联网直报的技术支持工作,确保网络及软硬件系统运行正常。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准备工作,确保普查数据按时上报。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安全可靠使用。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落实各项管理规范,在省局信息安全考核中确保优秀等次。各县市区要做好联网直报、普查等数据处理的技术支持工作,统计数据运行安全,有备份。统计信息网络、网站运行顺畅无事故,统计内网专线带宽达到4M以上,信息化建设投入、人均装备水平比上年有所提高。
6.行政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争取最大效益。在政务管理方面,以“权责一致、运转有序、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目标,建立落实与决策并重、责任与权利统一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措施,提高工作实效,确保政令畅通。在财务管理方面,认真执行上级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好统计经费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等各项财务保障工作。在后勤保障方面,做到作风扎实、保障有力、运转高效、服务优质,保证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在离退休干部服务方面,关心老干部生活,各项服务工作周到细致,为老干部安享晚年提供保障。
7.干部队伍建设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求实创新、服务高效、文明和谐的高素质统计队伍。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每年科以上干部不少于200学时,其他干部不少于150学时。扎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干部选拔培养使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系统文明建设和统计文化建设,进一步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坚持科学统计、依法统计,始终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8.机关文明和作风建设
坚持“以文明建设促中心工作”的思路,以文明创建聚人心、鼓干劲、树形象、争一流,不断提升内涵,扩大文明创建成果。市局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各县市区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力争两年内至少三个县市区统计局创成省级文明单位。市局与市文明办今年将联合开展第三批“文明统计站”创建活动,争取再有10%以上的乡镇达到文明统计站标准。
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扎实开展好“双争为民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坚决执行《中共泰安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坚持深入实际,坚持轻车简从,坚持勤俭节约,严格遵守接待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会期,提倡召开视频会议。改进文风,减少发文数量,严格执行网上发文制度。狠抓细节,加强检查,强化督办,把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高警惕、时刻警醒、廉洁自律,坚决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3-4月份)
围绕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的目的意义、统计质量效益的内涵、各项工作的主要标准、活动的组织实施等方面,征求局领导和各科室站队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筹备建立活动专题网站,营造氛围,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份)
1.市局各科室站队要根据科室职能和工作任务分解,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兄弟部门(或单位)、下级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要对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比照兄弟部门(或单位)的先进经验查找工作上的差距,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查找工作中的短板,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工作措施,确立通过努力所要达到的目标和工作标准,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2.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征求党委政府领导、市局各科室站队、兄弟部门(或单位)、乡镇统计站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按照有关要求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认真分析与先进县市区在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工作目标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三)全面实施阶段(4-11月份)
1.市统计局
(1)各科室站队制定本科室活动落实意见。市局各科室站队要按照全局总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根据科室工作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立本科室活动目标;要根据查找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落实意见。
活动过程中,各科室站队要将承担的各项工作逐一规范完善,每项工作要明确质量效益要求和检验标准。通过制定工作标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再造工作流程,努力提升自身能力,提高工作质量。要将各项工作的标准、制度、流程整理汇总,形成科室工作操作手册,建立活动长效机制,争取最大效益。各科室站队形成的工作操作手册,将作为检验各科室站队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进行考核,在活动过程中要不断修订完善,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2)制定市局“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考核办法。各项工作的牵头科室要根据工作分工,制定该项工作的目标措施和考核评价标准,经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印发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市局“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考核办法,将各项工作量化赋分,作为考核各科室站队“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效果的主要标准。
牵头科室:统计数据质量由综合科牵头,法规科、各专业科室参加;统计宣传服务由综合科、办公室共同牵头,计算站参加;统计法制工作由法规科牵头;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由法规科、普查办共同牵头;统计信息化建设由计算站牵头;行政保障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干部队伍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党总支参加;机关文明和作风建设由党总支牵头,办公室参加。
各项工作的牵头科室,要做好考核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考核验收提供基础材料。
(3)制定对各县市区统计局的考核办法。对县市区统计局有考核项目的科室站队,要根据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各自对县市区统计局相关业务工作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作为各项工作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也为各县市区加强业务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2.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报市局备案。要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精心谋划、大胆创新、稳步推进,切实抓好“统计质量效益年”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份)
市局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1.对市局各科室站队的考核
各科室站队对照各项工作标准,对“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各项工作的标准和考核要求,提供考核所需的原始材料。
牵头科室根据工作分工,以平时收集整理的相关材料和各科室站队提供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评分,将评分和原始依据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工作的评分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综合得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计入“泰山先锋科室”考核结果。
2.对各县市区统计局的考核
各县市区统计局对照各项工作标准,对“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各自的业务主管科室提供考核所需的原始材料。
对县市区局有考核项目的科室站队根据工作分工,以平时收集整理的相关材料和各县市区提供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评分,将评分和原始依据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工作的评分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综合得分,计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县市区统计局的重要依据。
3.对单项工作的考核
为加强对有关工作的引导,提升活动效果,设立“统计工作创新奖”,评选“统计分析标兵”和“政务信息标兵”。
(1)“统计工作创新奖”。为支持创新,营造有利于开拓创新的良好工作环境,将对各单位在统计工作中的创新性做法进行评选,并在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具体评选办法由综合科牵头制定。
(2)评选“统计分析标兵”和“政务信息标兵”。结合统计分析和政务信息考核,对统计分析、政务信息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并在评先树优、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采用层次高或受到市级领导批示的分析信息,将统一结集,给予表彰。具体评选办法由综合科、办公室牵头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落实到位。成立全市统计系统“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亓利群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县级领导、各县市区统计局长和市局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县市区、各科室站队要指定一名同志担任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通知的传达,日常材料的记录、整理、汇总,做好活动信息等有关材料的报送和联系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是全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效益的重要举措。要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让全市统计系统的每位同志都了解这项活动,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要提高效益,向社会大众、向各级领导、向服务对象宣传这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统计系统内外网、活动专题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送活动经验材料,为“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搞好统筹兼顾,确保活动效果。将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与完成统计中心工作,搞好第三次经济普查,研究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双争为民实践活动”,“泰山先锋科室”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既要通过活动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要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贯彻“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的内容和要求,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来检验“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的成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全市统计系统“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泰安市统计系统“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任务配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