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本单位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统计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即“三同步”工作制度。
第一条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科室、站、队是重要政策措施解读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涉及多科室的联合发文,由制发科室做好解读工作。
第二条 需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是指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实施难度大等文件。
第三条 重要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
第四条 解读方案应当包括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解读材料。
第五条 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要点说明、口径范围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新旧政策差异、特色亮点等。
第六条 对统计重要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统计工作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