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40H/2017-004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组配分类 决策执行评估
关于对“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结果
信息来源:泰安 发布日期:2017.12.01

20177月,山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表扬2016年山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人调办字[2017]4号),我局被山东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通报表扬。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年度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91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年度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14号)的要求,从2016年起,建立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在逢“0”年份与全国人口普查、逢“5”年份与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合进行。

2016年,按照国务院、山东省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调查机构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体调查人员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圆满完成了泰安20161%人口抽样调查任务。调查范围覆盖全市6个县(市、区)、高新区,84个乡镇街道,348个调查小区,登记规模六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左右。

1%人口抽样调查开展以来,泰安市统计局细化措施,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一是抓组织领导。按照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泰安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统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确定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承办具体业务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高新区分别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二是抓舆论宣传。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宣传工作是争取群众配合的有效措施,为此,调查工作前及工作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手段以及张贴宣传画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调查工作家喻户晓并主动配合工作;三是抓“两员”培训。指导员和调查员的培训是调查顺利推进的关键。今年,仍坚持跨级培训,各县市区直接培训到乡镇指导员和村级调查员。在培训内容上,主要针对PDA的使用,调查的指标、步骤、方式方法及入户调查技巧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特别是让经验丰富的调查员现身说法,进一步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四是抓入户率。为保质保量完成人口调查任务,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进行入户调查,准确掌握每一调查户、每一个人的情况,在入户调查登记中,各调查区针对“难见户”采取贴条告知、预约,送信宣传;对人口流动性大的小区,采取早追、晚睹找人,盯窗、观灯找人等方法进行调查登记;对于“消极户”及“问题户”,采取讲政策宣传,看、听、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摸底登记,确保小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五是抓质量控制。落实业务骨干人员,专人专职,及时纠正上级反馈的错误清单基础上增加审核查询,有效控制调查质量;严格按照审核要求,通过导出登记数据进行审核,发现疑问及时下发给调查员;调查员实地核查,仔细对比登记数据,详细记录核实信息,做到调查数据审核工作一日一清,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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