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31L/2013-000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组配分类 年度计划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 发布日期:2013.02.25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站队:
  现将《中共泰安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泰安市统计局党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中共泰安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中共泰安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中共山东省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现结合泰安市统计局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主动性
  市局领导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市委和省统计局党组若干规定,深刻认识改进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要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呼声、体察基层疾苦、认真检查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基层统计部门的实际困难。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一)强化决策依据。健全完善先调研后决策的制度和机制。市局部署重要工作之前,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调研和论证,把决策建立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集思广益,进行前瞻性研究,把握指导工作主动权。建立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形成调查研究经常化。市局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二)改进调研作风。到基层调研时,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围绕统计重点工作,深入一线、深入实际,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调研前要精心准备提纲,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调研中要就统计改革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多向基层统计工作者了解真实情况,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调研后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各县市区局安排工作汇报时,只限与调研内容有关的同志参加;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讲真话、报实情。市局领导到基层调研,不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去。
  (三)简化接待安排。市局主要负责人到基层调研,根据调研内容,仅限县局主要负责人陪同,或县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市局其他局领导仅限县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县局其他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不得层层陪同。市局领导外出调研,局内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市局科级干部调研仅限对口科室负责同志陪同。不得超规格、超数量陪同。
调研期间要严格接待标准,不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一律吃工作餐,并注意节俭。不悬挂欢迎横幅,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安排接见合影,不题词、题字,不编印影集、纪念册等。一律不得送、受礼品。
  三、强化会议管理
  (一)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执行《市统计局会议管理办法》,控制会议数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召开会议应坚持精简、高效、务实、节约的原则。凡是能通过电话、局域网或下发文字材料贯彻的有关精神、解决的问题事项,一律不召开会议。凡能联合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凡能召开网络视频会议的,不集中开会。原则上,会议只开到县级;各科室站队每年可召开1个工作会议;各专业科每年还可召开1个综合性年定报布置总结会;数据联审会从严掌握,严格报批。统计软件和调查制度培训原则上采取视频会方式,如特殊需要,一会一批。各类面向系统的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专业需求,力求培训实效,培训班不举行开班式,不邀请市局领导出席,不组织异地考察等活动。
  (二)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人员。市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各相关科室站队非综合性的全市性会议。各科室站队组织召开专业性会议原则上不邀请县局领导参加,确需邀请的须报局长办公会或主要领导审批,并从严掌握。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三)严格控制会期和开会地点。组织召开的各专业年报会会期一般为一天,常规专业会议会期一般为半天,会议期间不得安排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会议主办单位和承办会议的地方统计机构会后不得安排参观考察等活动。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加强会议地点管理,除现场会、试点会等会议外,能在泰城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在县市区召开。确需在县市区召开的,原则上2个月内不在同一个县市区连续召开全市性会议,全年在同一个县市区召开的会议(含上级统计机构召开的会议)不得超过2个。
  (四)严格执行会议审批计划。各类会议要提前一周报送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要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会议经局长办公会或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合理确定各科室站队会议预算,未经批准、无预算的会议不得报销会议费用。
  四、切实改进文风
  (一)减少文件简报。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严格各类文件、简报的编发,大力减少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进一步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送,不得越级报送。除市局领导特别指示外,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二)切实提高公文运转效率。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降低运行成本。凡是不涉密的统计工作文件,均通过市局内网或OA系统发布,不再另发纸质文件。
  五、厉行勤俭节约
  认真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切实加强对出版印刷费、宣传费和委托课题费的管理,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将经费向基层倾斜、向统计业务倾斜。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不组织宴请,不组织文艺演出,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格各种庆典、论坛等活动管理,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加强对编辑出版的统计资料等书籍的管理和审批。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禁公车私用,切实加强油耗管理。外出公务时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依法统计,廉洁从政。未经批准,市局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及各种论坛等活动。
  六、加强监督检查
  市局领导要带头执行本规定。各科室站队要严格遵照执行。局党总支、办公室要会同相关科室定期督促检查,定期向局党组报告规定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提出处理建议。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贯彻情况监督检查意见和相关纪律处分规定,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更加具体和便于操作的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抓紧并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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