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调队圆满完成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
信息来源:项目部 发布日期:2008.07.09
  城调队日前圆满完成了全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上半年数据按时上报省总队。城调队消价科采取多项措施,为顺利完成全市“低指”编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科学选择调查点
  城调队严格执行了《山东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方案》确定的原则,确定全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调查点,重新选择适合低收入居民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的价格调查点,选择的调查点以中低档次的商店、农贸市场为主。
  二是严格按要求确定代表规格品
  根据低收入居民的消费特点、消费重点以及消费结构和购买商品的档次,城调队确定了能反映低收入居民消费习惯的代表规格品,选择原则以中低档商品和服务项目为主。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确定了代表性强的备用规格品。
  三是准确编制低收入价格指数权数
  城调队消价专业充分发挥自身计算机技术优势,自行编制了程序进行相关数据处理,全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数确定的依据是泰安市城镇住户调查10%的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最近6年来的消费支出构成。并参考了全省城镇居民住户调查中10%低收入居民近五年的消费支出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尽量准确的反映了泰安市低收入阶层的消费结构,比较准确的反映了泰安市低收入居民消费构成实际。
  四是合理安排时间,高质量完成全市“低指”工作。
  泰安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期间,正值泰安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消价科全体人员均被抽调至创城工作组。两项工作都非常重要,工作压力很大。但消价科的同志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在两项工作都时间紧、任务重、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合理的安排时间,加班加点,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数据的上报任务,并且“创城”工作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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